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DRG) -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一、DRG概念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DRG),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进行医保支付的一个重要工具。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疾病诊断相关组-预付费(DRG-PPS)是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在 DRG 付费方式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每个病例会对应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即按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DRG 是以划分医疗服务产出为目标(同组病例医疗服务产出的期望相同),其本质上是一套“管理工具”,只有那些诊断和治疗方式对病例的资源消耗和治疗结果影响显著的病例,才适合使用 DRG 作为风险调整工具,较适用于急性住院病例(Acute inpatients)。

不适用范围

不适用于以下情况,应作“除外”处理:①门诊病例;②康复病例;③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例;④某些诊断相同,治疗方式相同,但资源消耗和治疗结果变异巨大病例(如精神类疾病)。

三、付费目标

医保应用 DRG 付费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通过 DRG 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准;医院方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患者方面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经济负担,同时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

四、试点城市

**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
省(区、市)
试点城市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天津市
河北省
邯郸市
山西省
临汾市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
辽宁省
沈阳市
吉林省
吉林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
无锡市
浙江省
金华市
安徽省
合肥市
福建省
南平市
江西省
上饶市
山东省
青岛市
河南省
安阳市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
湘潭市
广东省
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海南省
儋州市
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
攀枝花市
贵州省
六盘水市
云南省
昆明市
陕西省
西安市
甘肃省
庆阳市
青海省
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乌鲁木齐市(兵团直属、十一师、十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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